发言摘编 | 农民最关心的事,他们敞开了谈

2019-10-29 18:41:21  来源:各界新闻网  


[摘要]10月29日,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开展协商讨论。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围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农”扶持政策等方面建言资政。...


 

(视频:各界导报融媒体中心)

  10月29日,省政协召开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开展协商讨论。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围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农”扶持政策等方面建言资政。

会议发言汇编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刘 勇 

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

  西安建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说到底就是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要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重要任务,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使得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才能不断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做出重要贡献。

  一、现状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虽然全国已经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3亿多人,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但是相对于全国范围的乡村数量来说,还有待进一步推广。2018年,陕西省1291个乡镇(街道办)中仅有160个有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大部分地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处于无机构、无人员状况,远远无法满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后期集体资产监管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较为传统,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覆盖面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和盲目性,独立的个体农户缺少正确的引导,造成区域农业产品多样性减少,加之农业产品缺少专业的品牌营销、销路受限,收益难以得到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虽然已取得良好成效,但推广覆盖面还有待提升。

  (二)乡村人和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现阶段,“空心村”现象屡见不鲜,乡村就业机会单一且薪资较低难以留住乡村的自产人才,更难以吸引年轻劳动力留在乡村发展,人力资源支撑体系不够牢固,基础不牢,动力不足,先进的发展方式、现代化的操作技术推广进度受限。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归属不清晰。大量的农村资产资源闲置甚至毁坏,无法转化成实际的经济效益,加之长期以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缺位,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集体资产流失和侵犯农民集体财产权益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改善建议

  (一)在农业方面,要鼓励企业家投资、成功人士等回乡创业。一方面,实力较强的企业通过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为乡村发展招商引资提供渠道。另一方面,先统一规划农村土地种植区,多元化使用农村土地使用方式,通过入股、认领的方式打造绿色、环保、生态的农业品牌,推进资源优势向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转变,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在农村方面,村庄的空房率居高不下,既浪费了资源,又对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可以通过灵活农村庄基地的使用方式,吸引美术家、音乐家、建筑家、作家等艺术家进驻乡村,艺术家可以对村庄的房屋建筑进行改造升级,不仅可以将其打造成民俗文化展示核心区,为村庄发展带来收益,还能使传统的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三)在农民方面,无论是休闲农业的认领还是房屋建筑的改造升级,都可以让农民进行入股,农民从土地使用的租金、村庄房屋使用转让金以及入股分红等三种渠道获得收益,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同时,品牌化的农业产品以及改造升级后更具吸引力的民俗建筑会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如此一来,既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又提高了收益,同时还有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注重“人”的作用发挥 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程建国

  省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咸阳市副市长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全面激发农业生产要素的活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前期随省政协产改调研组赴两个地市,实地调研了部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进典型,感受到了产改工作中的一些创新做法。比如袁家村的党建引领、能人带动效应,赵家峁的以产改为动力、以地貌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集体经济的现实途径等值得推广。但也存在一些诸如县上重视不够,镇村干部不熟悉政策、群众漠不关心等问题。改革只是在点上实现突破,面上的工作不尽人意,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村干部不熟悉产改政策的问题比较突出。我们所到的大部分村,都是镇上干部介绍情况,村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甚至对村上的资产分为几类、清产核资后村上到底有多少资产、清产核资后的公示程序等都说不清,问到成员身份界定、股份设置、集体股、成员股比例等更是一头雾水,对产改工作涉及的基本概念,政策要求没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政策与当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调研中发现,一些县出台的政策与省市政策上下一般粗,与本县实际结合不够,针对性不强。大多县上在成员身份界定中简单地以现有户籍人口为依据,对进城落户人员是否享有成员身份,未进行长远考虑;对返乡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引导不足,政策缺乏吸引力;产改涉及的集体经济尤其是脱贫攻坚期形成的大量资产与贫困户和一般户之间的关系没有厘清。

  三是乡镇缺乏明确负责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迫切需要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我省乡镇按照“六办三站一中心”的基本框架设置,没有明确负责产改工作的机构和相关职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平台后续监管和维护专业人才缺失;村级财务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 对集体资产管理能力不足;农村发展也缺乏懂政策、会经营、能发展的专业人才。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对县镇村干部的培训,让他们认识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关系我国农村未来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改革,必须全面掌握政策要求,把握工作要点,认识农村未来发展方向,为深入推进产权改革、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强化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是鼓励各地采取招录大学生、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专兼职人员等多种途径,将“一懂两爱”的各类优秀“三农”人才充实到县、镇、村工作队伍中来,加强“三农”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人员不足、村干部年龄老化、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缺人的问题。

  三是结合农村发展实际,指导各县(区)出台优惠政策,把愿意在农村创业就业的人引回来、留下来,解决农村发展缺产业、缺人才、缺方向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四川省给回乡创业人员落户口、划宅基地的做法值得借鉴。

  四是实行激励与考核并重。一方面,鼓励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实行奖励金、股权等激励机制,调动他们做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纳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目标考核内容,促使基层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推进好、实施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应抓住土地流转这个“牛鼻子”

  刘晓娟

  省政协委员

  陕西瑞友集团董事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作为农村集体产权中的“重头戏”,能否顺利实现流转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与质量。我省作为西部农业大省,农村产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客观地讲受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的地域、文化差异影响,产改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是制约产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中之重,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转变相对缓慢。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对土地难以割舍的情结还普遍存在,加之政府对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与“三权分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有抵触情绪。一方面担心丧失土地经营权,失去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另一方面也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因而不敢大胆接受新政策。

  (二)农村社会保障不够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不完善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在陕西省广大农村,尽管有一些社会保障,但因为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被征用的土地并未获得与之价值相应的经济补偿,加上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够,部分失地农民仍存在着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

  (三)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目前,我省农村土地流转中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统一标准。一是农户之间私下协商交易的转包转让,风险难以把控。二是部分承包户在土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形成了农户与承包户之间的矛盾,阻碍土地改革进程。三是缺少合理统一的土地转让标准。四是流转合同有待规范。

  (四)流转费用偏低吸引力不足。农村土地流转后受土地用途等政策限制,大多局限于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而种植养殖业普遍存在投资大、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周期长等特点。当前,土地流转费用相对较低,对农户吸引力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进程。

  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转变农户观念。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培训等途径,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意义,推广交易平台的使用,消除农户疑虑,引导农户积极主动流转土地。同时要加大对增收致富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使更多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投身非农产业,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二)建立健全市场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一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证土地流转合同条款齐全、手续完备。二是加强监管力度,逐步完善各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信息库,加强土地流转的申请、登记、备案以及监管等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侵害农民土地流转利益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防止经营者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三是加强土地流转主管部门的职责,快速解决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

  (三)提高土地流转效益,让农民共享流转红利。一是依靠科技和产业化经营,形成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体系,让土地流入到水平较高的经营者手中。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协议或合同及时兑现土地流转费。三是要引导农民开展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惠政策和扶贫资金支持。

  (四)推广土地流转中介机构,推动市场有序发展。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可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公正的评估、合同的审查、监督等服务,保护农民和租赁方的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有序发展,逐步引导土地流转市场走向成熟。

  关于提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群众参与度的建议

  惠曙光

  民建陕西省委会副主委

  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事关农村生产关系重大调整、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广大村民认可是关键,广大村民广泛参与是基础。实际产改工作中,群众直接参与度较低的现象应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清产核资确权难。农村集体资产涉及门类繁杂,且由于年代久远、制度缺失、资料不全等因素,村集体资产在登记、经营、变更、处置时很难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热情。

  二是动员群众参与难。青壮年村民大多外出务工或外出创业,留守农村的多是老人孩子,村民议事难落实,村民开会难集中,公示流于形式,干部工作辛苦,群众知晓率不高。

  三是农村人才选拔难。农村人才贫乏,有知识、勤思考、懂经营、有技术的都去了城市,很难选出带领大家发展集体经济的带头人。

  二、对策建议

  (一)让群众明政,提高群众参与信心。一是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再宣讲、再学习,在村民中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引导村民不断更新发展理念,切切实实将改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让村民代表参与审核查验关。对村级资产清查结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经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签字确认,确保全面性、真实性。三是村集体资产清查过程必须“三榜公示”(公示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公示需要核销的往来款项、固定资产及盘盈、盘亏资产等,公示清产核资结果);每轮公示内容,都要经集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经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让群众知情,提高群众参与热情。一是让村民代表参与把好合同清理关,对资产处置逐项清查,对经济合同逐笔清理,有争议的进一步核实,明显不合理的,依法依规纠正,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吸纳村民理事,坚持民主管理,问情于民、问计于民,保护发挥好村民的智慧和力量,使改革的决策充分体现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志,更多吸纳村民代表、专业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避免因“村社不分”而可能产生决策偏差,确保村级自治职能和经济职能分离。三是全面落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职能职责,坚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任务相结合,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让群众信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出力。一是聘请专业人士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清产核资工作给村民讲明白, 消除误解, 纠正错误认识,让村民和村组织在充分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增强对清产核资的信任感与积极性。二是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处理违法违纪问题。对经清产核资小组核实,应补缴承包费的依法追缴;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依法退赔;对资产资源处置不当、村干部故意漏登、不登、不如实填报报表、隐瞒真实情况、规避监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完善“三农”扶持政策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吴志红

  省政协常委、台盟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的深入推进,不同程度存在农业投入碎片化、支农补贴福利化、农业保险滞后化、集体经济空壳化的问题和倾向,成为当前制约我省“三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直接影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涉农资金直接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比重,明确涉农资金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方向和建设任务,重点考虑向促进产业振兴的农业重点项目、农业示范区、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明确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资金整合范围,建立资金整合目录,完善资金的审计规定,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调整农业补贴政策,发挥补贴激励作用。紧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机遇,加大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发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应有作用。对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用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给予定额直接投资补助。对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及规模化、机械化经营的经营主体加大补贴力度,带动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研究出台《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提高涉农补贴对象精准化程度,将农业补贴发放给实际经营者,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发挥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

  三是健全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障水平。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应把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设立大灾保险基金,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农业保险与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对集体经济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统保,提高保险赔付金额,降低参保农户负担,提高发展农业的积极性。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依法界定集体资金、资源、资产所有权,理顺产权关系,采取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治理完善”的治理体系。制定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经营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整合各部门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机械购置等方面的投入,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项目提供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及以奖代补等,搭建城乡资源互动平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大力培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和惠敏

    宝鸡市政协副主席、宝鸡市工商联主席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涵盖12个县区及高新区,涉及109个镇街、1159个行政村、11570个村民小组。截至目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并运行的比例依次为88.4%、85.8%和94.5%。总体来看,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性改变,产改中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需认真并逐步解决。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改革头绪复杂,深化难度较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严等特点,在股权量化、农村成员身份界定等方面还有差距;部分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因资产权属复杂,工作进展相对迟缓。

  二是潜力挖掘不足,后续发展乏力。大部分村没有原始积累且有负债,可利用经营性资产较少,集体经济起步维艰;2018年,全市51.5%的村集体经济收益在5万元以下,15.9%的村无收益,自我造血功能缺失;主导产业少、复制性、同质化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开辟特色产业项目、进而打造新增长点、新引擎、制高点上力度欠缺。

  三是人才明显不足,管理服务滞后。部分村两委会班子普遍年龄偏大且文化程度低,存在“等、靠、要”和“守摊子”思想;多数两委会班子缺少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存在有心无力甚至束手无策的现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人才匮乏,在吸纳高科技、引进新技术、互联网+应用等方面存在盲区和死角。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持续加力助改革,厘清权责促共识。要认真总结推广国家级试点县的经验做法,抓好建章立制和规范提升,做好后续工作的持续开展;注重加强股权量化、农村成员身份界定、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等关系利益保障、农民增收、长远发展等问题的对标落实,达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的目的;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勇于创新,持续深化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盘活产权谋突破,差异发展增活力。要围绕集体产权保值增效做文章,加大非经营性资产改革,提升资源性资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强化经营性资产全面规范管理;镇村基层组织要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实施项目产业带动,做好立项好、链条长、附加值高产业项目的扶持培育和引进提升,加快“十有”经济组织的创建;县区要在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框架下,围绕做大做强做精做细,统筹县域综合产业的区域性规划布局和村级集体经济的错位发展,防止同质化竞争和不切实际的产业化生产。

  三是强基固本抓队伍,多方帮扶促发展。按照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原则,优化两委会班子人员结构,做好第一书记干部选派、大学生村官引进、年轻后备干部培养任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专家名人传经送宝,加大对班子成员、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管理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水平。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有志于乡村振兴的优秀人才,积极引进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鼓励外出务工成功人士返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要建立富村与穷村互助、企业单位与村组结对的帮扶机制,科技、商务、供销等部门要加强高科技、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力度,实现村级经济组织持续快速发展。尝试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村经济发展和集体积累增减挂钩机制,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技术人员进行重奖激励,强化开拓进取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当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白呈明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7年,我省根据中央部署,正式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产改工作已过大半,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予高度重视,以切实保证整省试点顺利推进。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产权改革单兵突进协调性、前瞻性不足。我国农村改革正在全面、深入推进,这些改革相互关联,甚至交叉,但进度不一,节点不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只是其中一部分。时间紧、任务重,压茬推进,往往忽略了与农村其他改革之间的协调,造成改革之间的矛盾。

  二是存在不规范和违反政策法律的问题。表现在: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简单套用、照搬照抄;成员界定和股权设置中以“群众认可”为由,通过合作社章程或村规民约剥夺、限制离异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有的以防止农民返贫为由,限制成员集体资产股份转让。

  三是股权设置管理形态复杂关系紊乱。一些村的成员股种类繁多,有的还混淆了不同性质的股权。一些村的股权管理频繁调整,导致集体产权关系和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不稳定。一些地方统一要求农民承包地入股合作社,限制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制约了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造成了新的产权关系不清。

  四是集体产改重个体分红,轻集体积累。大多数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收益除提取少量公积金、公益金外,主要用于农民分红,高达70-80%。这种重分红、轻积累的做法,造成了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的困难。实践中产改程序一完成,农民与集体仅有一个分红关系,农民主体性地位被忽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被虚化。

  五是合作社经营风险大,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合作社普遍依靠扶贫政策和财政支持,集体经济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农户承包地通过流转或入股方式全部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风险大,一旦农民利益受损,极易诱发社会不稳定。

  二、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为避免各项改革之间的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要加强对农村各项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处理好产权改革与“三块地”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的关系。

  二是推进立法,强化指导。鉴于立法的滞后性和改革任务的迫切性,故在积极推动相关地方立法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多出台指导意见。这样既可以保证改革方向、规范改革行为,又能保持一定的灵活性,留足实践创新空间。

  三是认真检查,改错纠偏。针对产改中出现的问题,予以规范、纠错、调整。对《合作社章程》要进行规范化整改;对《合作社章程》《村规民约》中违反政策法律,侵害农民成员权、财产权的内容要认真清理纠正;对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财产关系要全面理顺。

  四是培训宣传,典型示范。通过宣传培训,让广大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尽快了解和掌握合作经济发展与合作社运行知识,选择好省内外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总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要“回头看”,做到符合规范性和合法性要求;更要“向前看”,注重未来集体经济和合作社的发展;还要“左顾右盼”,处理好农村各项改革的协调性问题。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和建议

  白世峰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和平村党委书记

  西安和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和平村地处西安西郊、西三环外,全村356户,1527人,人均土地0.75亩。30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少数人富了不算富,全村富了才算富”的思想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发展,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走出了一条非农化、工业化、集体经济股份化、自主城改主动城镇化的共同富裕道路。2018年,村集体可支配收入达5600多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万元,其中村集体直接给股东(村民)每人年分红及福利性补助等超过1.5万元。

  产改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实行民主决策、形成共识。二是因地制宜、合理照顾。在遵循政策大框架前提下,尽量平衡各类利益矛盾,夯实群众支持基础。三是数据说话、公开透明。依托村AAA级档案支撑,合理划分集体与个人的持股比例。四是借势发力、开拓创新。凭借集体产改后新集体经济组织及企业化管理逐步形成的人才管理团队优势,大胆启动自主城中村改造,使全体村民带着优质资产、带着保障、幸福融入城市化,区域产业成功转入三产城市服务业,村集体经济积累突破6.5亿、达到产改前8倍以上。下一步还要启动“人均股本金再量化调整”,使人均股本金由当初2.8万元增至15~20万元,集体持股金额保持在3亿左右。集体产改催生自主城改、自主城改也使和平村成为当前西咸新区基层村庄践行“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的排头兵。

  回顾和平村产改10多年来的产业转型和发展历程,我们有如下体会及建议:

  第一,农村管理和经营性人才队伍缺失,是制约农村发展的关键。实践证明,凡是快速发展的村庄、必然有一个较强的人才团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虽然打开了社会人才流入的“通道”,但绝大多数村庄人才缺失难题并未得到缓解。如何让一批乃至一大批有能力的社会人才进入农村,助推产改深化、产生效益,已成为亟待破解问题。建议政府建立专业农村管理人员培训机构,培育提升基层产改机构人才团队,使其能有效与市场经济对接参与;同时对一批有条件的村庄,通过安排外来经营性人才“挂职”指导等形式,帮扶组建村庄人才团队、催生村庄自我发展。

  第二,村庄没有发展思路问题,是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许多村庄因找不准发展方向和突破口而止步。如何帮扶使这一批集体性质的“市场新主体”对接市场尽快成长,建议可考虑出台一些市场准入支持和政策倾斜的制度机制,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三,如何规范、保障村庄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产改后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不规范、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不健全问题,建议尽快调研,出台一套集体经济常态化的监督和定期审核机制,把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扶上马、送一程”,让村庄稳健发展。

  第四,如何确保“以人为本、利益共享”,也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目前,政策对产改工作中集体、个人持股比例、乃至分红等都有相应的要求,但也要考虑分配占比例不能影响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再投入。建议鼓励有条件村庄扩大集体持股比例,支持村集体经济好好做大,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五,确保和提升党对农村工作全面的、强有力的领导,是新时代的鲜明要求。建议按照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在掌握农村产改实际基础上,尽快制定适应我省实际的《条例》实施办法,特别注重培训新时期的村书记兼村主任成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角色转换,增强其经营能力,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一批讲政治、有情怀、有能力的农村带头人放开手脚开展工作,让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摄影:各界导报记者 杜静波)

编辑: 张洁

相关热词: 农民 发言摘编
分享到: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网只是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稿酬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029-63903870

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版权均属各界新闻网所有,任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界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06-2020 g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陕ICP备13008241号-1